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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7届毕业生: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4〕83号)及《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6〕3号)精神,为做好我院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27届毕业生中积极求职创业的本、硕、博全日制在校生(不含自考、定向和成人教育类学生),且符合以下六个条件之一的学生均可申请:

  (一)低保家庭毕业生;

  (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三)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四)残疾毕业生;

  (五)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注意事项:曾获得过求职补贴的毕业生(如本科毕业已享受该项补贴;因未能按时毕业等原因往年已享受该项补贴)、毕业年度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记录的毕业生不符合此次申报条件。

  二、补贴标准

  按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同时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予以重复补贴。

  三、申请材料

  (一)纸质材料

  1.《成都市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含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见附件1)。

  注意事项:

  (1)补贴申报类型仅限选择一项;

  (2)申请表背面复印申请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参考附件2);

  (3)申请表只能打印在一张A4纸上面(正面为附件1内容,背面为身份证正反面),且申请人签字必须本人手写;

  (4)表内须填写毕业生本人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号及开户银行名称(详见“其他说明”)。

  2.申请类型证明材料(见附件3)

  申报毕业生须根据自身申报类型,严格按照附件3《申请类型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的有效期应均为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在附件1的申请材料来源中选择“自主提供”。

  (二)电子材料

  《XX学院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由学院统一汇总,作为后续申报系统导入依据,填报信息须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四、申请流程及时间节点

  (一)学生申请

  即日起—2026年10月13日(周二)17:00前,2027届毕业生将纸质材料提交至辅导员,并按要求同步报送电子汇总信息(附件4)。逾期报送将不再接收,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二)辅导员审核

  2026年10月13日17:00—10月16日(周五)17:00,辅导员逐人核对资格、材料完整性、社保卡状态;并将纸质、电子材料汇总给学院就业工作联络人处。

  (三)学院申报

  就业工作联络人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初审通过的附件4汇总表及纸质材料至就业中心。

  (五)学校申报与发放

  学校收齐各学院材料后,进行统一审核、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温江区就业服务管理部门。温江区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人社部门按程序核准。补贴资金最终通过成都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系统发放至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五、其他说明

  (一)宣传动员。各学院(研究院)须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确保政策知晓全覆盖。

  (二)社保卡要求。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银行卡号和开户银行名称,未开通的需联系银行激活;若持有多张社保卡,需保留一张有效金融社保卡(系统自动识别);四川省外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及部分小型银行社保卡暂不支持,请更换为五大行(工行、建行、农行、中行、交行)社保卡或在川内五大行新办(非社保缴纳地办理的社保卡仅具有金融功能)。

  (三)资格核查。成都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系统查询到若有发放记录、社保记录或其他文件规定的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则默认取消该生资格。

  附件:

  1.成都市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参考样本

  3.申请类型证明材料

  4.XX学院(研究院)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汇总表




经济学院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