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同学:
根据《西南财经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综合评价工作安排如下:
一、整体安排
1、评价对象
2025-2026 学年第一学期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毕业生年级学生由综合评价小组根据实际表现对应参评学生做合格性认定。留学生等其他类型学生可参照执行。
2、评价时间
2026年1月12日--3月13日,(本次系统设置了测评各环节的具体时间节点。请同学们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把控评价进度,确保在规定时段内高质量完成本次评价工作)
参评学生最迟于3月1日24点前完成发展性评价证明材料上传。弄虚作假者评价结果记为不合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评价方法
对照《西南财经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2024年7月修正版,见附件)和本单位实施细则(见附件),通过学校“智慧学工”平台综合评价系统完成(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
二、具体实施
1、基础性评价阶段(1月12日-3月1日)
(1)互评环节
学生对照评价细则对同学表现做出公正客观评价。经班级综合评价小组审议无误后:互评成绩方可生效。
(2)自评环节
学生对照评价细则,根据个人上一学期综合表现,实事求是开展个人自评。班级综合评价小组对学生基础性评价自评分进行审议,并根据负面清单对减分项进行确认。
注:学生须先完成互评才可进行自评。
2、发展性评价审核阶段(3月8日24点之前)
班级综合评价小组对学生提交的发展性评价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学校和学院评价细则认定标准进行统一认定。
3、学院综合评价领导小组审核(3月10日)
学院审核本单位各班级的综合评价结果。
4.综合评价结果公示阶段(3月12日前完成)
学院本单位网站将最终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学生对综合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综合评价领导小组反映。
经济学院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