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保障考生权利,确保公平竞争”的要求,根据《西南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我院按规定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实施细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受理信访。
二、接收专业和规模
1.经济学院2026级接收普通推免生专业:
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术学位 | 020101 | 政治经济学 |
020103 | 经济史 |
020104 | 西方经济学 |
020105 | 世界经济 |
020106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0201Z2 | 发展经济学 |
专业学位 | 025800 | 数字经济 |
推免生招生人数将根据当年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经济学院2026级拟招硕博贯通生专业包括:政治经济学、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发展经济学。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教育部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经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托福成绩90分及以上、GMAT成绩640分及以上);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学科(专业)条件
1.考生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或本科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为“B”以上(含)或前 30%(含);
2.考生为经济类或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可申请我校经管类各专业;非经济类或管理类专业毕业生接收比例一般不超过总接收人数20%;
3.考生来源于综合型大学理工类学科的不受比例限制。
四、申请及考核程序
1.填报志愿
所有申请人必须按照要求,先后在2个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缺一不可:
(1)7月上旬至8月31日,在学校的“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完成报考手续;
(2)9月28日(预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教育部的“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完成录取确认手续。
(3)填报要求:每名申请人只能填报我校一个招生专业,多填无效。
2. 提交资料
申请人请于 9 月 2日(星期二)前(以寄达邮戳时间为准),将报名申请材料寄达我院,逾期将不予受理。只在网上申报而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将视为材料不全,报名不予受理。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西南财经大学2026级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表》(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3)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本科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5)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报告单、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原件的复印件;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调查表(学校研招网发布的推免生接收工作通知下载)盖章原件;
(7)报考硕博贯通项目的考生还须提交研究计划(见附件);
(8)其他获奖材料等
注意:①申请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请勿夹杂重要原件,材料不予退还。 ②申请材料请邮寄至(仅限顺丰快递,请勿使用顺丰同城):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诚正楼经济学院,王老师收(028-87092197),邮件封面请务必标注:2026经济学院推免材料。
3.资格审查
我院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在学院主页或研招办主页公布复试名单。
4.复试
确认参加我院考核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复试形式为:面试(普通推免生考核与硕博贯通生考核形式一致)
(1)面试时间:考核工作将依据上级政策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形式:推免生考核方式采用现场复试或远程网络复试,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3)考核内容
专业能力面试:测试考生科研能力、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及基本技能等(科研论文 PPT 展示)。
综合素质面试:考察创新能力、表达能力及社交能力等。
外语听说能力面试:主要测试英语沟通交流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专业能力面试成绩*50%+综合素质成绩*30%+外语测试成绩*20%
五、拟录取
1.根据学校下达招生规模和综合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申请硕博贯通生的推免生,先在其单列计划中按照综合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硕博贯通考生可列入普通推
免生排序,按综合成绩分专业择优录取。
3.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和学院推免生招生计划,适当确定待递补名额。若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待递补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4.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六、调剂
1.不接收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调剂。
2.院内各专业可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考生成绩进行调剂。
七、联系电话:
经济学院 王老师 028-8709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