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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新学年助学贷工作,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成长成才,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收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为保证本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及时发放到位,根据教育部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工作要求,学生开学后须尽快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名单见附件一),请申请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将受理证明(在证明左上角务必注明学生学号、所在学院(中心), 并提示借款学生将受理证明下方虚线部分剪下自行留存),于9月12日前交至格致楼928室。

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请办理了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名单见附件二)本人持身份证及校园卡,于9月9-13日上班时间到学生活动中心316办公室办理报到回执。

三、其他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其他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如需要学校配合银行办理回执请自行到学生活动中心316办公室办理回执,并请辅导员在所需填写回执空白处签字。

四、校园地助学贷款操作流程及时间安排(暂定)

(一)学生申请、学院(中心)初审阶段(时间:10月9日—10月20日)

1.申请学生进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页、登录“学生资助信息系统”,点击“助学贷款” ,选择“助贷申请”,按系统要求完成贷款申请并提交。同时自备如下申请材料:

A:学生本人签名的、向中国银行提出的助学贷款申请书1份;

B:《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原件1份(不得有任何涂改);

C:学生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3份(须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双面复印);

D:学生父母(配偶)身份证(须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双面复印)复印件各1份;

E:未满18岁的学生申请贷款,须有父母的授权书。

请要申请的同学将上述材料于10月20日上午10时前交至格致楼928室蒋老师处进行初审。

注意:学生父母(配偶)和学生本人证件上的身份证号必须清晰,易于辨认。

(二)资助中心审核、打印材料阶段(时间:10月21日—10月25日)

资助中心登陆“资助信息系统”审核学生贷款情况,无误后打印贷款材料,并将贷款材料分发至申请学生所在学院(中心)。

(三)各学院(中心)组织申请学生签订借款合同,完善贷款手续(时间10月26日—10月31日)

具体材料包括:

A:《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

B:《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3份;

C:《中国银行助学贷款借据》每贷款年1份;

D: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资料袋1个;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材料审查阶段(时间:11月1日—11月7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各学院(中心)提交的贷款学生申请材料,核查贷款资料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准确性,无误后确定提交至中国银行。

(五)中国银行审查、审批、发放阶段 (11月8日—期末)

中国银行终审学校资助中心提交的贷款学生申请材料,确定贷款学生名单,陆续发放贷款。

注意: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必须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经济学院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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