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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开学初相关资助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新学年开学初各项资助工作,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成长成才,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高年级学生缓交学费办理

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交纳学费的高年级学生,可申请缓交学费,期限原则上为三个月。如学生因获得(或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需要缓交费用,学生应在缓交期限内交清除贷款部分的剩余费用。学生申请时,需填写《西南财经大学缓交学费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9月14日前交至格致楼928室蒋老师处,电子版《缓交学费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发送至465914623@qq.com。

为简化工作流程,已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只需到财务处缴清差额部分即可,不需再办理缓缴手续。其他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同学,因学校无从获取贷款信息数据,所以仍需办理缓缴,同时需另附贷款证明复印件。本学年准备在校申请贷款的同学及以其他方式缴清费用的学生也需要办理缓缴手续。

二、本科生、研究生新生一次性困难补助

请辅导员广泛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符合家庭经济确实特别困难的学生(即目前所余资金无法维持本期在校基本生活家庭又无其他补贴的,且持有本人承诺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学生)可申请“新生一次性困难补助”。学生申请时,需提交书面申请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9月14日前交至格致楼928室蒋老师处,电子版《新生一次性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发送至465914623@qq.com。

三、收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为保证本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及时发放到位,根据教育部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工作要求,学生开学后须尽快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名单另发),请各贷款学生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在证明左上角务必注明学生学号、所在学院(中心), 并提示借款学生将受理证明下方虚线部分剪下自行留存),于9月14日前交至格致楼928室蒋老师处。

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请自行到学生活动中心316办公室办理回执(迎新期间请到“绿色通道”点办理)。在校获得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无需办理回执。

四、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的意见,对退役一年以上,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入我校(含本科生和研究生,研究生需在本科毕业后未享受过服义务兵役资助)的退役士兵,可申请学费资助。请辅导员务必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务必使学生知晓权利。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将申请表(见附件4)和相关部门对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的证明交至格致楼928室蒋老师处。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资助资格。

经济学院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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