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办工作的通知

   国家助学贷款作为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帮助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顺利完成学业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为切实做好本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学生。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满18周岁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出具书面同意子女贷款声明);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家庭经济困难(以学校本学年的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为依据);

 6)本学年未在家庭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7)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学校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

二、申请材料

1)向中国银行提出助学贷款申请书1(手写,学生本人签名,无格式要求,抬头写:中国银行开发西区支行)

 2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1份(内容清晰无涂改);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学生本人签名、须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双面复印身份证号必须清晰易于辨认、请将本人联系电话写在复印件上);

4学生本人学生证复印件3份;

 (5)未满18岁的学生申请贷款,须有出具书面同意子女贷款声明,父母按手印

三、申请流程

(一)学生申请、学院初审阶段(时间:1017—26日)

申请学生进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页、登录学生资助信息系统,点击助学贷款,选择助贷申请,按系统要求完成贷款申请并提交。

请要申请的同学将上述材料于10月25日上午10时前交至格致楼928室蒋老师处进行初审。

注意:学生父母(配偶)和学生本人证件上的身份证号必须清晰,易于辨认。

(二)资助中心审核、打印材料阶段(时间:1026—30日)

资助中心登陆资助信息系统审核学生贷款情况,无误后打印贷款材料。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申请学生签订借款合同,完善贷款手续(时间11月上旬,具体时间等通知

   具体材料包括: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

 2)《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3份;

 3)《中国银行助学贷款借据》每贷款年1份;

 4)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资料袋1个;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材料审查阶段(时间: 11月中旬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各学院、中心提交的贷款学生申请材料,核实学生贷款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无误后确定推荐贷款学生名单。

(五)中国银行审查、审批、发放阶段

   中国银行终审学校资助中心提交的贷款学生申请材料,确定贷款学生名单,陆续发放贷款。

四、工作要求

(一)积极开展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各辅导员应以助学贷款申办为契机,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在发挥传统媒体作用的同时,充分运用新媒体传播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使助学贷款等相关资助政策深入人心。

(二)积极开诚信教育和征信宣传。各辅导员应在助学贷款申办时,普及征信、金融等相关知识,宣讲诚实守信事迹,倡导契约精神,加强学生的信用意识和诚信观念教育。

(三)2015年起,助学贷款政策有所调整:1.贷款最长期限从原来的14年延长至20年,即学制+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2.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3.经与经办银行协调,本科阶段已获助学贷款当前仍未还清贷款的学生,在研究生阶段可以继续申办国家助学贷款。

经济学院

20191017

相关热词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