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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为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3〕2号)文件精神和《西南财经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  

(一)复试录取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执行政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三)初试成绩(单科、总分)符合我校进入复试基本成绩要求,且达到报考学我院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报考专业的复试。

二、组织领导

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并对本单位复试录取的过程和结果负责。

申诉电话:028-87092197  王老师

三、  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进入复试名单,请查看我校研招网通知《西南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及专业招生计划》:https://yz.swufe.edu.cn/web/info/1009/2364.htm

四、资格审查

  (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工作要求由专人负责。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考生和审查人员均需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考生所需材料点击如下链接查看https://yz.swufe.edu.cn/web/info/1009/2366.htm

(二)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3月27日17:00前

2.缴费方式:复试费用为120.00元/人,缴费方式及操作方法请查看附件“2024年研究生复试费网上缴费操作说明”。

五、复试形式及内容

(一)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外国语测试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四部分。

(二) 专业笔试、面试、外国语测试实行量化打分,各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比例折算后计入考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进行量化打分,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三)专业笔试考试形式为闭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政治经济学 复试笔试科目:政治经济学理论前沿

西方经济学 复试笔试科目:西方经济学综合

世界经济 复试笔试科目:国际经济学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复试笔试科目: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发展经济学 复试笔试科目:发展经济学

(四)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业面试形式一般为抽题回答,每名考生随机抽题回答不少于2个问题,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五)外国语测试形式为听说能力测试。

(六)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七)复试时间、地点、要求和注意事项。

报到时间:2024年3月28日下午14:00-16:00

报到地点:柳林校区诚正楼1542会议室

注意:未按时报到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笔试及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考生报到情况,进行笔试教室及面试分组安排,具体分组情况将于笔试、面试前半小时贴考场门口,考生自行查看,面试顺序随机抽取。

3月29日上午 9:30-11:30 笔试(经世楼B座4楼)

3月29日下午13:30-17:00 面试(经世楼B座3-4楼)

复试的笔试和面试工作组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考试的在职教师组成。

(八)面试流程:

1.考生应于3月29日中午12:45到经世楼B座3楼指定教室候考

2.候考秘书应在等候教室完成考生签到、身份核验、面试顺序随机抽签。所有候场考生需将手机等小件物品上交到指定位置。 

3.考生叫号后,本人拿走个人物品,由工作人员带至复试考场。

4.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大约为20分钟基本程序为:

考生自我介绍→ 随机抽题→向老师念题→专业面试→外国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复试结束。

5.考生复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试大楼,不得在现场逗留,不得与候场考生交谈。

六、录  

(一)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40%+复试专业面试成绩×40%+复试外国语测试成绩×20%

(二)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三) 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录取初试总成绩较高的考生;若初试总成绩仍相同,录取复试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四)复试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不予录取。

七、其他

(一)考生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禁止以任何方式发布、泄露与考试相关的内容。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二)我院各专业均不接受调剂。

(三)复试笔试考场使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复试期间,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和准考证,经查验后方可入校。校外车辆无法入校,建议考生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拟录取的考生体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经济学院2024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