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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2023.10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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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位论文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综合衡量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过程管理,切实提高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学校相关办法,现结合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预答辩的基本要求

硕士研究生通过中期考核、论文开题,完成论文初稿后方可申请进行预答辩。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一般在硕士研究生第五学期12月进行。如不按时参加者,将视为自行放弃后续学位论文送审与答辩。

二、预答辩申请的具体条件

1.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课程,并修满学分;

2.通过中期考核;

3.通过论文开题;

4.完成学院要求的seminar主讲、听讲次数;

5.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初稿并经导师审核通过。

三、预答辩的组织和程序

1.学生提交预答辩论文

①学院统一组织硕士研究生在第四学期530日前进行开题答辩。学生应于开题前三个月以上主动联系导师,确定选题、框架、文献综述、基本结果等论文前期准备的可行性,以便提高选题质量,导师有权拒绝学生临到开题前才提交的选题。

②学生开题通过后可进入学位论文撰写环节,须于当年930日前将初稿交至导师处,根据导师意见修改论文,修改稿于当年121日前提交至导师,由导师审核通过后提交学院申请预答辩。

③学生若未按时提交预答辩论文将直接推迟半年重新提交;所提交的预答辩论文导师审核未予通过,应在学院统一组织的预答辩时间前提交修改稿,否则将直接推迟半年重新提交,上述情况所造成的延期毕业由学生自行负责。

2.学院成立预答辩委员会。预答辩委员会一般由3名同行专家和1名预答辩秘书所组成。同行专家为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导师可以列席本人指导的研究生的预答辩,但没有表决权。

3.预答辩的形式。预答辩由学院统一安排、在校内公开进行(涉密学位论文除外)。预答辩采用双盲形式,学位论文题目、报告人、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答辩分组安排现场公布,指导教师信息栏由学院统一作匿名处理。

4.预答辩的进行。预答辩环节包括研究生本人陈述、答辩和委员评议,每个报告人预答辩时间不少于20分钟,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对论文的学术水平、创新性、系统性和有无学术失范现象等做出评议,并对论文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给出具体的修改或完善意见。预答辩委员会根据报告人论文质量及答辩情况,通过匿名形式投票表决。表决结果由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于预答辩结束3日内向学生公布。

四、预答辩的结果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由预答辩委员会表决做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结论。预答辩委员会如有过半数委员不同意,则预答辩不通过,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预答辩结果为合格的情况。预答辩为合格的学生须按照要求在论文评审前完成学位论文修改工作,将修改后的论文交由导师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导师提交学院进行论文查重率检测,检测合格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评审阶段。若因学生未按要求提交论文,造成的推迟论文检测、论文检测次数减少等结果由学生自行负责;论文查重率检测不合格的,修改后,学院统一进行通讯评审,评审合格的论文方可进入学位论文评审阶段。

2.预答辩结果为不合格的情况。预答辩为不合格的学生,经申请可于第六学期31日前提交论文修改稿,学院统一组织进行通讯评审,采用双盲形式,送审同学科或相近学科的3名校内外同行专家,有过半数专家评审为合格的论文,可正常进入学位论文后续环节;有过半数专家评审为不合格的论文,则将直接推迟半年重新提交预答辩论文,毕业延期

五、其它事项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经济学院, 原预答辩办法即行废止。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2023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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