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根据人民网、大学生杂志社、光明日报社教育部、中国大学生在线《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函》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在我校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本科、硕士、博士)。
二、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参照往年惯例,经学校推荐上报后,主办方将最终选出“第十三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第十三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和入围奖各若干名。
三、推荐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选择某一类别报名参选(详见附件);
3.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7年;
4.原则上已获得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选,已获得“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选。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推选。
四、推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
学院采取个人自荐+学院推荐的方式向学校推荐一名候选人,请拟申请的同学于4月4日上午10:00前将申请材料(含纸质和电子版报名表、先进事迹材料和个人照片)交至格致楼928办公室蒋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465914623@qq.com,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学院奖结合申报材料择优向学校推荐。
(二)资格审核
学校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候选人。
(三)专家评审
学校将于4月8日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最终推选3名学生参与主办方评选。
特此通知
经济学院
2018年 4月3日